本報訊 記者餘瀛波 根據《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》要求,浙江省近日下發了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。通知明確,今後,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、制定省政府規章一般不新設行政許可。對違法設定行政許可、增設行政許可條件,違法實施行政許可,以及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監督不力、造成嚴重後果的,有關機關要嚴格追究責任。
  (原標題:浙江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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